《测绘科学技术学报》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科研事业单位中衍生出一系列有形、无形的资源。如何加强国有资源管理,维护国有资源的安全和完整,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防止资源流失,成为科研事业单位关注的重点。
一、科研事业单位国有资源的概念
国有资源是指单位对某种资源的开发,能带来一定经济价值的国有资源总称,本文中国有资源定义专指科研院所未纳入单位资产负债报表中的各类有形、无形资产资源。包括单位的商誉、非专利技术、资质、行业资源、信息资源、市场资源等。
二、国有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国有资源登记不完善
科研事业单位中衍生出的商誉、非专利技术、资质、行业资源、信息资源、市场资源等,普遍存在着未进行登记,建立相关国有资源的备查制度。造成国有资源登记不完善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科学事业单位中的国有资源的价值很难确认和计量;
二是未建立相关的制度对衍生出的商誉、非专利技术、资质、行业资源、信息资源、市场资源等进行记录;
三是对国有资源的潜在价值忽视,导致领导不够重视。
(二)国有资源管理缺失
绝大多数科研事业单位未建立国有资源的管理制度,特别是对专有技术:即非专利技术,或称技术诀窍,是指单位作为发明人,由单位垄断的、不公开的、具有实用价值的先进技术、科研成果、资料、技能、知识等进行记录,建立专项档案,实行专人管理,对专有技术的出租、出借进行相关的审批,对专有技术的处置进行评估等事项。
(三)国有资源使用不规范
科研事业单位对国有资源的使用普遍存在管理不规范的现象,由于未对国有资源进行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导致国有资源使用随意,无需审批的乱象。特别是对专有技术:即非专利技术,或称技术诀窍,是指单位作为发明人,由单位垄断的、不公开的、具有实用价值的先进技术、科研成果、资料、技能、知识等的使用,审批不严格,导致国有资源流失严重。
三、国有资源管理的建议和对策
科研事业单位国有资源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保障国有资源的安全和完整,推动国有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重组,提高国有资源使用效益,对国有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并监督其实现保值增值。
(一)明确职责
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研究中心—资产管理部门”三个层次的国有资源监管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运行顺畅的国有资源监管体系,落实科研事业单位对国有资源管理的主体责任,实现科研政事业单位国有资源的有效管理。
(二)加强监管
建立国有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充分发挥科研事业单位国有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按照实际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完善软件业务操作流程,对国有资源的记录、使用、出租出借、处置等流程进行全流程的管理,发挥该信息系统统计、分析、查询的功能,加强对科研事业单位国有资源的监督管理。
(三)建立“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内部管理体制
明确国有资源管理专职或兼职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做好本单位的国有资产与资源管理工作。对文物、艺术品等暂时无法确认价值的资产,对商誉、非专利技术、特许经营权、资质、行业资源等无形资产及资源,应详细登记造册,建立专项档案。
对使用本单位名称(简称、字样)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应严格审查资格、资信,逐一登记,实行许可认证制度,由单位统一核定,并定期检查清理,对损害单位权益的,应依法收回使用权。
单位对所有的各类资质、行业资源等无形资产、国有资源应由单位建立备案登记制度、使用权管理制度,完善离岗、离职、离退休等前置审核审批机制。
单位要明确本单位专职或兼职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管理人员,资产资源量较大的单位应设立专职人员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动,资产资源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理交接清单,由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才能办理调动手续。交接手续不清,移交人员不得离岗。
国有资源的登记包括: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对内部部门和直属单位占有、使用各类资源的情况进行注册、登记、调查、统计,以确认占有、使用关系,落实管理责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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