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科学技术学报》
尽管人类社会不断发展进步,但世界对民族精神的价值追求却从未改变。民族精神作为一个民族传承与发扬的文化特性之一,其价值体现在本民族的方方面面。在长久过程中,科学性和人文内涵不断影响着民族精神,并推动其不断适应时代的变化[1]。民族精神的科学性是伴随人类社会的不同发展阶段而产生的宝贵精神文化遗产。当物质社会的大进步促成科技的进步时,以科学技术快速发展为前提的科学性得到极大的提高,并对民族精神产生影响;而人文精神的萌芽成长则一直伴随着人类文明的成长进步,也是人类历史长河中的宝贵财富,不断丰富民族精神的内涵。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科学性和人文内涵对民族精神价值有着不同的影响力,这也就造成了二者之间既密切融合又相互对立的关系。在过度重视科学技术发展、忽视人文精神的阶段,导致民族精神具有明显的工具性,从而致使人文气息不足;当过度重视人文精神的发展、忽视科学性时,就会造成民族精神缺乏科学性的指导,甚至会将民族精神引向歧途[2]。因此,在时代发展进步的前提下,单纯地依赖于某一属性,已经无法满足民族精神发展的需求。同时,由于当代社会经济快速转型以及资本主义社会享乐主义思想逐渐渗透到了我国民族精神价值体系中,导致民族精神价值产生了一定偏差,长此以往将不利于我国民族精神价值的发展。因此需要对民族精神价值进行姿态转换,剔除掉不利于我国人民树立健康精神的成分,形成对社会主义建设以及社会发展、民族进步更有益的民族精神价值。而想要实现这个目的,就必须将科学性与人文内涵在民族精神中进行合理融合,构成统一整体,更好地促进民族精神价值的姿态转换,使人类文明不断进步。
一、民族精神价值姿态的属性阐述
(一)民族精神价值姿态的基本含义
一般来说,姿态指的是社会事物所表现出的一种姿势,主要用于描述事物的外在形象、独特风格等体态属性的表征。民族精神的价值则是源远流长、经过历史沉淀慢慢形成的精神力量,其与民族发展息息相关,是民族赖以生存及发展的重要支撑[3]。民族精神蕴含着极为丰富的精神意义,能够以自己独特的姿态展示出顽强的生命力。从这个层面上讲,民族精神的价值姿态就是各民族为了维持本民族不断生存、发展壮大的精神价值取向和历史地位等属性的表达,这也是其逐渐成为最具民族代表性标志的主要原因。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进步,民族精神价值姿态也得到极大的丰富和完善,被后人不断继承发扬,留下了极为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
(二)民族精神价值姿态的核心
中华民族精神的价值主体具有多元化的特点,既有统治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也有分布于社会各阶层的阶级。几千年以来,其共同的利益诉求凝聚成中华民族精神的主体,其各自独特的价值观也造就了对民族精神的不同观点与体会,并创造了各种各样的民族精神价值。民族精神的价值取向是统一的,多元的价值主体与一元的价值取向是既对立又统一的。二者的统一性体现出了价值态度的主动性,而其对立性体现出了价值态度的被动性。两者间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包括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是发生在价值主体之间的矛盾,这是客观的、现实的矛盾;其次是价值主体需求与价值客体供给之间的矛盾关系。辩证唯物主义的价值观认为主体和客体的价值关系既不是从来就有的既定关系,也不是主体需要与客体属性之间随机相遇关系,而是主体在实践的基础上确立的同客体之间的创造性关系,这是主客体价值关系的本质。最后是价值主客体与价值环境的关系,两者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因此,在任何情况下,对立统一都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
中国现代民族精神价值态度扭曲的根本原因在于价值主体性的缺失。一直以来,在中国古代社会的价值观中,拥有价值需求的人属于价值主体,而满足价值需要的人属于价值客体,两者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基本矛盾之一。在不同情况下,人既是价值主体又是价值客体,既是价值的创造者也是价值的消费者。中国曾长期处于封建社会,社会下层群众始终被排斥在价值创造者的范围之外。因此作为价值主体和价值客体角色的广大人民群众长期处于被歧视状态,被主流的个人价值观念及制度忽视,并被剥夺了作为主客体的资格,其价值需求也被压缩到最低限度,严重制约了该部分群体的价值创造活动。但当帝国主义列强以资产阶级的价值观和资本武器入侵中国社会时,民族精神处于一种亟待被唤醒的状态。作为民族精神的创造主体,广大人民群众在民族精神的价值生成和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这是由于中国民族精神价值主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与经济学当中商品的价值定义完全不同,主体人不仅具有使用价值,还具有创造价值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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